品牌名稱:香杉 | 所屬行業:建材-地板 | 成立時間:2007年 |
公司名稱: | 企業類型: | 注冊資金: |
公司地址: | 合作模式: | |
產品/服務:實木地板 |
金 杉 木 業 有 限 公 司 招 商 規 定
一.香杉品牌加盟商代理條件:
1、經營資格:必須具備合法的經營資格,有合法的營業執照;
2、具備一定的經濟實力和倉儲能力:
3、店面要求:在當地主要建材市場內擁有較好位置的店面,地級市:門面規模應在80平米以上。縣級市:門面規模須在50平米以上。必須要按香杉地板專賣店的設計嚴格進行裝修。
二.香杉品牌加盟商享有支持:
1.形象全程提供:總部提供國內外整體的CIS形象識別系統,保護品牌形象的規范與整體。
2.區域權益獨享:支持各區域市場的主權性,保護每一位經銷商所經營區域的資源與**獨享。
3.特許專賣權益:經銷商享香杉品牌全線產品的特許專賣權限,在所代理區域內有權開發、設立專賣店,實行區域供貨價格整體。
4.授信支持權益:經銷商可享受新開店面樣板、地面鋪設地板的優惠支持政策。
5.經營指導權益:經銷商將小本獲得營運指導、市場開拓、區域市場調查、競爭戰略、廣告策略、人員培訓等一系列的經營指導,讓各經銷區域形成一套有效、規范、合理的運營體系。
6.安全退出保護:無心繼續經營者,在總部允許下,可申請轉讓、收購、安全退出連鎖體系等。
7.裝修返款權益:在完成相關規定的銷售業績(或進貨額度),可獲得裝修費補貼形式的返款。
8.廣告返款權益:根據銷售業績和區域特殊廣告支持政策,可獲得廣告宣傳費補貼形式的返款。
9.促銷優惠權益:經銷商可享總部各省市整體的地板各類促銷的優惠政策。
10.年終獎勵政策:根據銷售業績,經銷商可享受年度業績銷售獎勵的政策。
三.香杉品牌加盟商遵守要求:
1、管理能力:有良好的銷售團隊;能向用戶提供完善的售后服務;能獨立處理客戶投訴;良好的區域市場管理能力。
2、品牌理念:有品牌產品代理經驗,具有品牌經營觀念,營銷理念強,不盲目追求價格競爭,有良好銷售技巧。
3、服從管理:
1) 能配合公司制定市場方案并予以執行;
2) 認同并執行品牌整體化管理,認同香杉品牌價值;
3) 建立符合規范標準的專賣店,必須執行品牌專賣制度,不在專賣店內銷售假冒產品和其它品牌同類產品;
4) 規范經營,不竄貨,不搞惡性競爭和不正當競爭;
5) 簽訂協議,并執行協議規定的各項義務。
4、本地資源:具有相應的地緣人際關系和客戶資源。
5、商業信譽:擁有良好的商譽和行業口碑,較高的綜合素質,從不在銷售中詆毀、貶低其它品牌。
6、硬件配置:至少配備傳真機、電腦各一臺,有便利的網上通訊條件。
暫無要求
1.尋找項目在渠道網根據意向多維度篩選符合自己的創業好項目
2.留言咨詢通過在線咨詢、網上留言等方式向總部初步了解項目信息
3.上門考察到總部進行項目考察參觀門店、確認項目提交申請
4.合作洽談總部與投資者進行考察確認以及合作相關事宜進行洽談
5.簽約成功雙方確認考察及審核結果無爭議,正式簽訂合同